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金信流水线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金信流水线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承揽款291600元、逾期付款利息15497.92元(计至2019年6月13日,之后以291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21元,减半收取为2961元,财产保全费2110元,合计5071元,由被告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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