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2003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祝海溦: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被执行

人祝海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207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2020)陕0113民初20740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200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21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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