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西安杰仕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会籍费238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承担,连同上列判决之款一并给付原告,余款2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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