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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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2020)鲁1625民初390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诉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1296.18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上诉人***负担372元,被上诉人***负担2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上诉人***负担111元,被上诉人***负担10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