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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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91执2497号 杨建红: 房波、邢明华: 申请执行人杨建红与被执行人房波、邢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869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已主动案外履行6万元,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予以放弃。至此,杨建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91民初113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