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诉按原告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二、准许反诉原告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案本诉部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7530元,减半收取计3765元;反诉部分案件受理费40元,由反诉原告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