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784执1431号

申请执行人胡奇峰

被执行人丁伟、田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奇峰与被执行人丁伟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440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余款(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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