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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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615.37元,款交本院转付;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元,减半收取86元,由原告***承担61元,被告***承担25元(被告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到本院领取上诉缴费通知书,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72元(具体金额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退少补),逾期不缴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