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漳州市森星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承兆家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厦门承兆家具有限公司价值1324626.12元(其中保全标的1303098.12元、案件受理费16528元、保全费5000元)的等值财产。 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漳州市森星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