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移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费80元,由原告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