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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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2021)黑0622执保147号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
裁判结果 |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1)黑0622执保147号 肇源县肇源镇四通建材商店: 你因与鲍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21)黑0622财保6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解除被申请人鲍建国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的冻结。 承办单位:肇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案件承办人:陈珊珊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