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2021)黑0622执保147号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肇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裁判结果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1)黑0622执保147号

肇源县肇源镇四通建材商店:

你因与鲍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21)黑0622财保6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解除被申请人鲍建国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的冻结。

承办单位:肇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案件承办人:陈珊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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