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7月27日作出的山建征决字[2020]第10号行政征收决定书中关于被执行人山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补缴山丹县舒景苑B区8、9号住宅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壹佰贰拾壹万叁仟零柒拾叁元叁角壹分(1213073.31元)的行政征收内容。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执行人山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限于本裁定送达后七日内交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5-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