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1322执恢267号

申请执行人刘卫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执行人晏琼,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执行人段安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卫华与被执行人晏琼、段安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晏琼、段安娜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已交接清楚,故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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