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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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人民币9,126.41元; 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486.44元、截止2021年2月23日的逾期利息717.95元; 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126.41元的逾期利息(从2021年2月24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被告***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五、驳回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7元,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共同承担。 以上执行内容,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