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81民初54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1月**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484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季惠芳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婷

裁判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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