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南阳市常绿蓝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范蠡路支行的账户41×××41_1存款2465143.91元,冻结期限为1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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