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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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优信远海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宜昌隆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宜昌隆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加盟代理费4003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原告已减半预交),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负担125元,被告宜昌隆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00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清结。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