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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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7496元,并支付此款从2020年1月2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收30%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已预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