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泸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泸定县扶贫开发局作出的《泸定县扶贫开发局关于红雪山加气站停业损失相关事宜的答复函》(泸扶贫函〔2020〕24号);

二、撤销被告泸定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泸行复决字〔2020〕03号)。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泸定县扶贫开发局和泸定县人民政府各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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