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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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21258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12583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97元,由原告***负担25万元,被告***负担22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