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赤峰松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地支行账号×××内17万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对申请人申请错误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申请费13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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