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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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6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68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劳务费付清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