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刘登明位于浦口区不动产产权[苏(2020)宁浦不动产权第0059754号]转移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张少强名下;

二、申请执行人张少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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