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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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返还购卡款2050880元并支付利息(以205088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94元,由***负担123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负担1038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