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122执恢169号

申请执行人:王西龙。

被执行人:***,男。

申请执行人王西龙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9年3月6日交来执行款15050元,本院2019年5月23日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王西龙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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