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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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市易斯达电子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川01执保184号 成都市易斯达电子有限公司、谢燕: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1民终3220号民事裁定,立案执行成都市易斯达电子有限公司与谢燕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该案已保全完毕结案。现将保全财产情况告知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谢燕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8执恢380号案件中的应收债权,在限额1092715元的范围内限制支付,期限为三年(2021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