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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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811执恢36号 胡强: 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的胡强罚金一案,本院依法扣划了胡强的银行存款及住房公积金合计155660.81元,又于2021年1月26日主动缴纳了罚金94339.19元,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2019)川0811刑初45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罚金25万元的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