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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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圣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皇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方沥青搅拌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重庆市圣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18)黔0521民初4195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5840.00元,减半收取17920.00元,由上诉人重庆市圣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