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18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718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收款单位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0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南支行潭中分理处)。逾期不交也不提起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3-07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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