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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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深圳花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2019)粤0309执5746-576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人民币200万元范围内对深圳市乐享城市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追加被申请人吴伟昌为(2019)粤0309执5746-576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人民币1000万元范围内对深圳市乐享城市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追加被申请人练美英为(2019)粤0309执5746-576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人民币1000万元范围内对深圳市乐享城市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追加被申请人吴鼎昌为(2019)粤0309执5746-576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人民币1000万元范围内对深圳市乐享城市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