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22执恢481号

田坤申请恢复执行李西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执行[原终本执行案号为(2019)苏0322执2957号]。本案立案标的额:24070.82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另案依法拍卖了预售备案登记在被执行人李西军名下位于徐州市二环北路16号万科北宸天地小区5号楼1单元2504室的住房,按照房产的查封顺序,根据相关申请执行人的协商结果,转移至本案拍卖款24331.82元,扣除执行费261元,剩余案件款24070.82元已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田坤。

本案至今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4070.82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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