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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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湘市鸿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682执保16号 申请人临湘市鸿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隐虎,总经理。 被申请人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雄杰,总经理。 申请人临湘市鸿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8)湘0682民初510号之二民事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岳阳解放路支行上的存款3000000元(账号19×××03),并查封了担保人钟神州、李冬梅所有的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间商铺。现保全期间即将届满,申请人临湘市鸿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续行上述保全措施。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