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金导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亚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东莞市中亚电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东莞市中亚电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13980元,因法庭调查终结前诉讼标的额减少和撤诉原因,退返原告13955元)。

裁判日期 2020-03-12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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