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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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326执恢144号 王幸军、河南藏金源仓储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6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王幸军申请执行河南藏金源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王幸军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行履行完毕,执行标的44000元,执行费500元,现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