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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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1282执73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靳连明与被执行人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1282民初33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周**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靳连明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自动履行法律生效的义务,此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0)辽1282民初33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0)辽1282民初337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王文畅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宋永强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