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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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商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6执471号 申请执行人张训良与被执行人田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0)鲁0126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田静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训良向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4月1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李玉冰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0)鲁0126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经执行完毕。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