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9142)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雅兰寝饰用品有限公司 甘南州珠峰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甘南州珠峰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陕西雅兰寝饰用品有限公司剩余货款52519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调30%支付该款项自2017年8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陕西雅兰寝饰用品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22元,公告费600元,以上二项合计3422元,由被告***、甘南州珠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甘南州珠峰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