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电镀款11208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11208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从2019年1月20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1元,由被告***负担1271元,由原告***负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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