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624执保13号 民事审判庭: 申请人楼瑞昌与被申请人廖文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于2020年3月11日作出的(2021)粤1624民初39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3月12日委托浙江省金东区人民法院查封了被申请人廖文远名下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东1666号四海铭门13幢2-1501室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金华市动产权第0034926号]一套。 为此,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