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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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桦甸市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桦甸市人民法院(2019)吉0282执1121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待具备恢复执行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