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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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3675号 原告: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熊延益,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3日立案。原告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窦锦玲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陈磊 书记员李巧佳 |
裁判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