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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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栋编号:1101)车位负2-10、负2-12、负2-14、负2-17、负2-32、负2-35、负2-50、负2-51、负2-53、负2-107共计10个车位; 二、限被执行人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被查封的车位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查封期间该系列车位由被执行人管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