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20)云2901民初4322号民事判决;

二、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2964.8元,律师费6500元,合计99464.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910元,由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65元,由***、***负担7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40元,由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49元,由***、***负担169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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