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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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20)云2901民初4322号民事判决; 二、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2964.8元,律师费6500元,合计99464.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910元,由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65元,由***、***负担7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40元,由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49元,由***、***负担169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