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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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人民币5,100元,并自2020年1月16日起按照2020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原告***逾期付款损失至款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