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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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2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30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负担1150元;被告***负担1150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