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
灌南县新安镇高阳毛巾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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