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欠原告***18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并支付逾期利息(以未偿还借款10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0年10月13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30元,减半收取2,165元,由原告***负担155元,由被告***负担2,010元;保全费1,530元,由原告***负担80元,由被告***负担1,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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