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渭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1)甘1123执354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的,申请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就和解协议内容另行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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