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卢氏县东程沙石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微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中微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794.91元、利息650.77元、罚息314.88元、复利3.44元;并支付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以未还本金80794.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5%计算的罚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44元,减半收取计92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