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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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久治县人民法院(2020)青2625民初4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砂石款及运费共计141600元; 三、驳回***对***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32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3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